高溪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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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溪量化对冲进取1号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意见征询函(202102)
发布时间:2021-11-24来源方式:公司原创

尊敬的投资者:

  北京高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的高溪量化对冲进取1号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根据《高溪量化对冲进取1号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该基金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我公司特向您征询关于高溪量化对冲进取1号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变更的意见。

   一、《高溪量化对冲进取1号基金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1、“投资范围”中: “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修改为: “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2、“风险揭示”章节新增: 本基金可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可能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且日间交易不活跃,因此可能会面临估值不公允且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可能实行高于沪深交易所的涨跌幅限制,当出现不利行情时,本基金所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可能会产生较大波动从而可能导致本基金遭受较大损失的风险。   

  二、变更流程 我司现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合同变更意见,合同变更生效后按监管规定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备。

                                           

                                            北京高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